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申报为限额申报,我校推荐项数为4项。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同意,并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能是课题组成员)署名推荐。推荐人中最多只能有一位本校专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材料提交
(一)上会或初审材料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月20日下午3:00前(逾期不予受理)将《申请书》(请使用2013年版,以前版本无效。)初稿发至以下邮箱:wenw090713@sina.com,科研处根据申报情况决定是否召开学术委员会并通知申报单位提交上会材料。
(二)最终推荐项目材料
最终推荐项目确定后,科研处将通知科研秘书,申请人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后,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并向科研处提交以下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
1.《申请评审书》最终电子版。(2013年5月30日下午3:00前交科研处)
2.《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含原件1份)。(2013年6月5日下午3:00前交科研处)
3. 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4套。
4. 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版。
所有纸质材料均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由于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单位提交材料后科研处还将登录项目申报系统对审核后的项目进行上传、审核和汇总,因此请各单位严格遵守申报时间,以免延误。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五、注意事项
1.后期资助项目的管理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学校不提取管理费。
2.《申请评审书》中所有要求填写“出生信息”的请一律填写到“日”。
3.《申请评审书》中所填相关研究成果的社会反响须报送有关证明。
4.申报人请仔细阅读《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六、联系办法
联系人:魏雯 联系电话:58909104(昌平办公楼A501)
电子信箱:wenw090713@sina.com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doc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 GBT 13745-2009(人文社科类).doc
4.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5.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doc
6.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科研处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