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3日,第十届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会议对科研处提交的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经投票表决,李雪梅等20名教师的申报获得推荐(见附件1)。
会议对科研处提请的设立非在编科研机构议题进行了审议,决定设立“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负责人吴宏耀)”等3个非在编科研机构(见附件2)。
现将以上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16年7月15日至1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署名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向科学研究委员会办公室(科研处)反映。
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主楼B501;
联系人:郭丰琪;
电话:58909559。
校科学研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
附件1: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名单.docx
附件2:成立非在编科研机构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