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申报公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和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将联合开展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的课题招标申报工作。
请有意申请的教师,仔细阅读《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申报公告》,经学科所在学院统一上报申请材料。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
3.申请人须组成五人以上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
4.每位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5. 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司法部等中央部委批准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的,不得申请。
二、选题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的选题必须从《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题目》中选定。
三、申报须知:
1.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分为司法政策类课题、司法制度类课题、司法实务类课题三种类型。课题资助经费标准:8万元。
2.课题须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承担课题的课题组必须于研究期限内完成研究报告,并将报告一式3份和电子文本报送最高人民法院,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如发表的论文等应以附件形式同时报送。
3.在课题验收合格前,未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课题成果,不得接受媒体采访。最高人民法院享有调研成果转化的权利。
4.课题的组织实施还须遵守《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招标管理规则(试行)》中有关课题管理的规定。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一式8份。
2学院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完毕的材料电子版由学院统一上报到科研处harbour1999@163.com,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31日。
3.报送材料:A4纸打印的《申请书》一式8份(含原件1份、复印件7份)、资格证明(非A4纸大小的,需粘贴在A4纸上)。纸质材料由可以由申请人报送到科研处A501,暑期报送时间为每周周四和7月31日(截止日当天)。
五、相关文件及表格:
1.文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招标管理规则(试行)》、《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申报公告》、《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题目》。
2.相关表格:《2016年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
以上文件、表格详见附件。
六、联系办法
联系人:韩冰 电话:58909104 (昌平)
邮箱:harbour1999@163.com
科研处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