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法是由学者、专家或由其组成的职业团体、学术团体或者专门机构草拟的法律文本,用以推荐给各法域在立法时予以借鉴或采纳。与公约立法模式比较,在法律价值上,示范法的特性保证了法律的开放性和灵活性。示范方法侧重于国际法律编纂和法的现实效力二者中的前者,它更多地立足于对法的示范力而非强制力的追求。示范法有益于真实探求、反映演进规则的“活法”,把它们上升为法律规范,促进法律统一。示范法方法是与法律文化的交融过程同步发展的统一立法模式。
本书共八章,介绍了国内法律统一化中的示范法、美国《统一商法典》-国内的个案分析、国际法律统一化中的示范法、《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国际社会的个案分析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