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灿铃教授应邀出席
“气候变化应对与低碳经济法律国际研讨会”
2010年6月1日—2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承办的“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法律国际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国际学术报告厅召开,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国际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会长林灿铃教授应邀出席会议并做精彩发言。
林灿铃教授首先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国际、国内宏观形势进行了简要分析,认为会议开得很及时、很有意义。林灿铃教授阐述了对《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大会》和应对气候变化全球努力之“忧”与“喜”,对于有的学者简单随意使用“低碳社会”这一不具确切涵义的辞藻,林灿铃教授认为应该认真进行严格的界定。“好心不一定能办成好事。”林灿铃教授严肃地指出:如果简单照搬发达国家设定的所谓“低碳”标准,发展中国家就很容易在国际贸易以及自身发展中陷入困境。
在就几位专家的发言进行点评时,林灿铃教授充分肯定了香港城市大学林峰高级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常纪文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教授等专家对国际关系深层矛盾所作的分析,高度评价了专家对《哥本哈根协议》所做的分析——应有的作用和意义,并十分赞赏发言专家所指出的“全球气候变化应对的新希望——中美合作将引导南北合作以达共同发展之目标”。点评中林灿铃教授还就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副区长高炜东的发言做了积极评价,指出低碳发展的基本内涵应是降低能耗、节能减排、倡导绿色经济、推行绿色GDP考核等。
林灿铃教授最后着重强调“环境问题”其实质是“人的问题”。《环境伦理学》为“为什么要保护环境”这一根本问题提供答案,在解决了基本认识问题后,环境法律、环境金融、环境技术等才能够充分发挥出应有的积极作用。 林灿铃教授的精彩发言和点评获得与会中、外专家学者的热烈回应和高度评价,大家一致认为林灿铃教授的发言高瞻远瞩、格局宽广、言简意赅,既紧密结合了国际关系与国际政治的现实又体现出了《国际环境法》和《环境伦理学》以及作为学人的深刻的人文情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