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2010年度校级教学成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2010年教学成果申报情况,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校级教学成果补报工作。补报过程中,应特别注重发挥学院团队力量,充分挖掘具有全局性、有影响力的,或有深度、有较强示范意义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具体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每学院推荐1—2项。各学院在推荐过程中,应充分发挥院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评价作用,推出真正高质量的教学成果。
如系上学期已申报项目,经过加工整合后重新申报,学院可作为重点推荐项目进行推荐。
二、报送材料时间
申报材料截止到2010年12月10日
三、有关申报其他事项仍按“校教字[2010]第014号”通知进行
(链接:http://jwc.cupl.edu.cn/info.asp?id=1061)。
四、评审与表彰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将于12月底前后召开2010年度教学成果
奖评审工作会议。
本年度的教学成果奖表彰将于2011年教师节进行。
教 务 处 2010年11月10日
附件:
1、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评选2010年教学成果奖的通知(校教字[2010]第014号)
2、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评审书
3、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