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务院侨务办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国务院侨办关于申报2011年—2012年度课题的通知》(侨政发[2010]203号)的要求,我校即日起开始组织该课题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国务院侨办课题研究立项范围包括:
(一)重点课题、自选课题和委托课题。要求申请人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青年课题。年龄不得超过四十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要求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课题的立项、管理、验收、保密与出版,请严格按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管理办法》执行。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管理办法》。
(二)鼓励课题牵头人通过整合力量,就申报大课题进行整体思路的研究。同时申请人也可在大课题范围内申报子课题。
(三)每个课题组前两位成员(含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不得同时参与本年度其他课题的申请。
(四)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凡申报材料不实者,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并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申报资格。
三、申报课题要求:
1.申请材料统一交到院教学科研办。每位申请者提交申请书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1份。
四、详情请见附件。
五、申报截止日期:2010年11月5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010-58909367
联系邮箱:wangjing-0809@163.com
国务院侨办关于申报2011年?2012年度课题的通知.doc
国务院侨务办课题管理办法.doc
国务院侨务办项目申请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