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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四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晶           发布时间:2012-09-06        点击量:

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四批)投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批重大项目招标共发布50个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一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万-80万元。研究周期较长、经费投入较大的项目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如获中标,将根据研究进展和完成质量,经专家评估合格后予以滚动资助。

二、投标者资格要求

1.首席专家一般为一名,如确需为两名的,应分属文、理不同学科领域。课题组成员在专业背景、知识结构、研究专长等方面应体现文理交叉特征和互补性。首席专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以及其他部委重大项目或重点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或子课题负责人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三、投标课题要求(请申报老师将选题序号提前提交科研秘书
  1.投标者须按本《公告》发布的选题研究范围(附后)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投标者须按新修订《投标书》(2012年8月版)的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以前版本无效。《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2.课题论证要坚持问题导向,面向决策需求,注重协同创新,侧重文理交叉,强调研究方法;研究框架设计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

3.《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要在总体把握国内外研究前沿和动态、综合评析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明本选题的价值和意义,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4.项目经费预算按照研究工作需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科学编制。项目完成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完成。预期研究成果要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力求务实管用,不要盲目追求数量和规模。

四、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评审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首席专家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果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3.招标者可提出2名(含)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课题评审组织者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考虑。

五、申报材料

1.《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四批)投标书》(2012年8月版):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由责任单位审核盖章。

2.《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四批)投标材料汇总表》一份。

3.上述两种材料的电子版。其中,《投标书》的word文件以“申报单位+首席专家”的形式命名。

六、报送时间、地址

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10月9日前将审核后的《投标书》和《投标材料汇总表》送至科研处,并将上述材料提交电子版,邮件主题请标注“重大项目(第四批)招标”字样。

联系人:安秀凤

电 话:58909104

电子邮箱:anan19830@163.com

 

 

                                           科研处

                                       2012年9月4日

 

附件:科研处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四批)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1.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四批)投标书

2.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四批)招标选题

3.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四批)投标材料汇总表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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