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校级人文社会科学
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所、研究中心: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规划项目,约立项20项,每项资助经费4万元; (2)青年项目,约立项20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真正主持项目的研究工作。
2.规划项目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已承担部级以上同名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4.已承担校级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科研处将申报文件及申报表格(见附件)发各院级单位科研秘书信箱,由科研秘书将所有文件转发本院教师;申报文件及申报表格同时发布在校园网。
2.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提交所在院级单位审核;院级单位根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对申请书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章。
3.申请材料以院为单位报送科研处。每位申请者提交申请书1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一律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册。每个申请单位提交申报一览表1份,课题组成员一览表1份。同时报送申请材料电子版。报送时每位申请人两个文件,文件名分别为×××申请书、×××论证活页。
四、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7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聪颖
联系电话:58909104 Email:caicongying200611@cupl.edu.cn
科 研 处
2011年5月31日
附件: 2011年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zip
一、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二、申请书
三、《课题论证》活页
四、申报一览表
五、课题组成员一览表
六、国标学科代码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