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所、中心:
为使党风廉政理论研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新的实践,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继续设立“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与资助额度
申请者应围绕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紧密结合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推进教育改革工作,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对策,努力使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实践相适应、与教育发展重要步骤相一致、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举措相配套。要着眼于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要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等治本措施的研究,增强前瞻性;要从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实践出发,从教育改革发展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出发,注重实用性。今年要坚持改革创新,重点围绕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内容,深入调查研究。同时要关注已开展研究的有关课题,避免重复申报。 申请者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每项课题资助7-9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为1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半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三、申报条件
1.此次为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2.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等,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3.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填报申请书、上传申请书流程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者进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点击右上角 “项目申报系统” 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
填报申请书流程:
1.点击页面左侧“申请书下载”,下载申请书软件(注意区分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
2.双击下载的文件安装到指定文件夹;
3.双击该文件夹中的“2011年项目申请书.doc”文档,按提示填写内容;
4.完成“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后,保存文档,打印申请书并签字(如果使用非默认安装模式安装的Word 2003,可能在打印时会出现“隐含模块编译错误”的提示信息,遇此情况,请用典型安装模式重新安装Word 2003,再进行打印即可)。
申请者上传申请书流程:
1.点击左侧“登录系统”栏中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本系统采用Email作为帐号,红色星号栏必须填写),必须实名注册,并保证姓名与项目申请书中的项目负责人完全一致;
2.注册成功后回到系统首页登录;
3.在项目申报页面中点击“上传申请书”按钮选择已填写好的申请书word文件,并点击“打开”(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电子文档与纸质申请书一致);
4.上传成功后会显示申请书的状态提示和基本信息内容(初始状态为:“未审核”,随着学校科研处和省市管理部门的审核操作,状态会相应变化,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不能修改申请书)。
五、相关材料下载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 GBT13745-2009 (人文社科类);
4. 《申报一览表》。
六、材料报送
(一)申请书电子版审核阶段
各单位请于2011年3月28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提交科研处审核(电子信箱:wenw090713@sina.com)。
(二)申请书上传、材料提交阶段
各单位通知申请人按科研处的审核意见修改《申请评审书》并完成上传(申请书电子版上传至申报平台),统一于4月8日前向科研处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评审书》最终电子版;
2. 《申请评审书》A表纸质版2份(1份原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
3. B表纸质版6份(单独左侧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
4.《申报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1份(科研秘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确保《申请评审书》纸质版和上传的电子版一致并签字。
(二)《申请评审书》封面“学校代码”填:10053。
(三)《申请评审书》B表中:
1. 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经费总额”和“其他来源经费”单位为“万元”;
3.“经费概算”中“管理费”不超过2000元;
(四)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五)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教育部将予以通报批评。
八、联系办法
联系人:魏雯 联系电话:58909104(昌平)
电子信箱:wenw090713@sina.com
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