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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基础类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王晶           发布时间:2015-09-30        点击量:

 

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年度工作计划与安排,市社科规划办面向北京地区组织第六批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基础类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发挥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优秀研究成果,为北京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选题要求
  此次仅限于基础类重大项目,项目选题要侧重学术前沿和热点问题,学科建设中的基础性和长远性理论问题,以及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化具有重要影响等问题的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

三、申报条件
  (一)责任单位
  北京地区高校、党校、社科院及其他社科研究单位。申报须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主要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联合申报。
  (二)首席专家
  1.首席专家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申报基础类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在研的北京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特别委托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此次申报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
  3.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申报课题。  

四、申报办法
  申报采取各单位推荐的方式组织完成。各单位应根据学科优势,切实了解掌握本单位整体研究情况,努力发现和支持潜心治学、在某研究领域有专长、具有扎实研究基础和丰富前期研究成果的学者,鼓励其通过承担北京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推出更多优秀研究成果。

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3年,部分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完成时限不作统一规定。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5年10月27日下午3:00前向科研处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 活页一式7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3.《投标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电子版。

六、联系办法

联系人:魏雯        联系电话:58909104(昌平)

电子信箱:wenw090713@sina.com 

 

附件:

1.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细则.doc

2.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分类.doc

3.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doc

4.北京市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5.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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