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近日中关委教育发展中心来函和的中关教字[2015]1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关心下一代“十三五”国家规划教科研课题的申报通知予以转发,并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题目
所有《关心下一代“十三五”国家规划教科研项目分类及选项指南》的列明选题均可以申报重点课题。申报人可以从中关教字[2015]10号《关于申报关心下一代“十三五”国家规划教科研课题的通知》中列举的十八个方面可以作为指引,依据《关心下一代“十三五”国家规划教科研项目分类及选项指南》中选择具体题目来进行申报。
根据《关于申报关心下一代“十三五”国家规划教科研课题的通知》 申报人也可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和本单位、本地区实际自拟题目申报重点课题。
二、项目资助
重点课题研究期限3-5年,经费4-5万元。
三、申报条件
申报关心下一代“十三五”国家规划教育科研课题应符合:
1.项目组负责人和参研人员需要具备高度的科研责任感;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有能力完成科研研究任务。
2.有人员配置合理的项目组及管理分工,有专门的联络人员。
3.有明确的、有价值的信息化监测目标、观测点、科学的实施方案以及客观的成果预期。
四、中检、结项要求
1.关心下一代教育中心教科研管理办公室在课题研究期间根据参研单位要求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以及科研交流活动。
2.最终成果可由学校自愿申请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发展中心教科研管理办公室结集出版,广泛推广。
五、材料提交
关心下一代“十三五”国家规划教科研课题自愿申报。申报人可登录(国家教师科研网)或(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发展中心教科研网)下载申请书,按要求详细填写一式三份,经项目组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在10月20日(周五)之前寄到中国关心下一代“十三五”规划办公室 ,同时将电子版发至:beijing_dtb@163.com.
联系人:董泰伯 电话: 010—67649533 13611043749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25号A07室(国务院第二机关办公区)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发展中心教科研管理办公室 邮编:100010
科研处
2015年10月8日
附件:
关心下一代“十三五”国家规划教科研项目选题指南要求(选项指南).doc
十三关心下一代“十三五”国家规划教科研重点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中关教字【2015】10号:关于申报关心下一代“十三五”国家规划教科研课题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