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admin_gjfxy 发布时间:2009-05-05 1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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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分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合作发行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以下简称联名卡),作为中心向缴存人提供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现将办理联名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是由国管分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联合发行的龙卡储蓄卡,同时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具有普通龙卡储蓄卡的所有金融功能,并具备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储蓄账户等住房公积金服务功能。每张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均配有用于打印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龙卡联名卡的优惠服务:免收年费,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对首次办理联名卡的,免收手续费。以后因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的换卡,按规定收取补办卡手续费。但遇国家监管部门或上级机构政策调整要求收取年费及小额账户管理费的,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名卡办理范围:在国管分中心受托建行经办网点开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有职工均须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封存状态的职工暂不办理,待其住房公积金转入新单位正常缴存后,由新单位办理。 联名卡的办理方法:本次联名卡办理采取单位统一集体办理的形式。请各院、系、部、处尽快组织收集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A4纸)并报送到财务处工资科,工资科组织职工核对办卡信息并签字确认后,将申请资料交经办网点。工资科从经办网点领取联名卡信封后,将联名卡及配套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发放到个人。
住房公积金查询渠道: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www.zzz.gov.cn
建行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
注:每周一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