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4日至25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中国军控与裁军协会在北京合作举办了"国际人道法与武器问题圆桌会议"。来自外交部、解放军和武警有关单位、各个智库以及各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们受邀参加了此次会议。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日内瓦总部的两位法律专家也专程来京参会。我院朱利江副教授应邀参加这一会议,并在24日下午就201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武器贸易条约》的核心人道条款(第六条和第七条)发表了主旨发言,向与会专家学者详细介绍了这两个条款的规定、含义、起草历史、以及存在的问题。在发言中,他还对这两个条款与我国的关系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在这两个条款的起草过程中我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国提出的不少建议最终都得到了该条约的支持,当然也有一些建议没有得到采纳。他还指出,我国现行的《军品出口管理条例》中的相应标准,尤其是第五条规定的出口三原则,与该条约第六条、第七条存在不一致。据悉,我国正在积极研究对这一条约的加入问题。有关本次圆桌会议的详细报道,可访问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网站:http://www.icrc.org/zh/document/china-roundtable-weapons-2015-09